1、项目名称:****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
2、最高预算:3400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防撞缓冲车采购,主要包括2辆防撞缓冲车。 一、报价应包含:含制造成本、安装费、调试费、税金、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上牌费、临时保险费、车辆首保(含人工、材料等)、OBD、LOGO及文字等标志标识的制作印刷粘贴费等所有费用,不含购置税及车辆保险。 二、付款方式:在车辆完成上牌并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验收合格满3个月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纠纷、投标人已全部履行售后服务义务后,根据投标人提交的申请,采购人在30日内无息支付。 三、供货服务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内完成车辆交付及上牌工作(**牌照); 送货地址:**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送货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为全新的(出厂日期不超过 3 个月),且为符合最新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供货安全: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在供货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四、现场安全文明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现场指挥及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对不服从的或违反采购方管理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 五.质量保障 质量标准:车辆设备的基本参数、技术性能和安全要求等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并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收录; 质保期:整车(含上装及底盘)免费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故障免费维修,质保期自车辆完成上牌工作且验收合格之日起; 服务响应:所投车辆品牌厂家在**至少要有1个售后服务网点/站点,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产品质量申告电话后1个小时以内响应,如产品质量未能通过远程支持得到解决,则派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现场仍无法解决,则由投标人安排拖曳车辆****维修处,投标人应安排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提出故障解决方案;并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六.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立即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免费的车辆首次保养服务(含材料及工时费); 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后,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响应,采购人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 七.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培训方案和客户要求提供培训服务,免费提供上门专业培训,中标单位负责车辆培训,直至采购人能独立操作为止。 八.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共同派相关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验收,在车辆上牌前,双方对车辆进行外观、内饰等初步验收;完成上牌后,双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验收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即为约定标的物的正式交付; 在货物交接验收的同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所供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技术文件资料包括所提供文件资料目录、车辆完成上牌的相关材料、标的物主要部件的技术数据资料、标的物操作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以及随车附件和工具等; 投标人投标车辆技术参数、质量等均满足采购要求,若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应在 10 日内无条件更换,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逾期交付的责任; 在标的物的正式交付采购人前,车辆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故障损失等毁损灭失风险,如撞、刮、裂、损等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供应商; 2、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2、针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自行制作报价清单并加盖公章。 3、《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证明文件 4、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
2026年05月29日 15时00分
1、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5时00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 15时00分标书代写
完全响应文件需求的最低报价为最终的成交价,****公司为最终的成交商。若价格相同则比较提供的附件资料,更优的为最终成交商。若完全相同则随机抽取决定。若采购人认为平台内提供的报价均高于市场价,则可以拒绝所有报价,后向平台外市场进行采购(平台外采购价需低于平台内提供的所有报价)。
0579-****8083
1.技术服务费: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技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 中标价(元) | 收费标准 |
| 10万(含)以下 | 免费 |
| 10万以上 | 成交价格4‰ |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2-****1515(客服热线)、0579-****0081(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