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高精密轴承及珩磨工具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三茅街道中兴路99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凯泽****公司 |
| 项目概况 | ****成立于2020年6月24日,位于**市**市三茅街道中兴路99号,主要从事轴承制造;轴承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企业自成立以来,主要进行轴承、金属工具等的销售。租用江****公司厂房进行生产,拟投资500万元,购置电火花成型机床、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床、工业电阻炉、卧式离心研磨机、旋转滚筒研磨机等设备,用于高精密轴承及珩磨工具制造。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高精密轴承1000万套,珩磨工具200万件。项目于2025年11月25日取得**扬****办公室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政服备〔2025〕1908号,项目代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B标准后排入长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值。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淬火废气、回火废气、电火花废气等油雾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要求。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