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钦州-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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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处理厂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5-22 15:40

****:

报来《****关于请求审****处理厂管网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乡镇污水管网体系,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同意建****处理厂管网改造项目(一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地点:**县檀圩镇、那隆镇、三隆镇、陆屋镇、烟墩镇、新圩镇、石塘镇、**镇、丰塘镇、**镇、旧州镇、佛子镇、**镇、沙坪镇、文利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县15个镇的污水管网进行扩网、维修更新,**污水管网72763米(其中DN140PE100管1327米、DN160PE100管13809米、DN400PE100管40米、DN300双壁波纹管20301米、DN400双壁波纹管26838米、DN500双壁波纹管9674米、DN325螺旋钢管758米、DN400螺旋钢管16米),检查井1289座,泄压井8座,截流井2座,****泵站共13套以及路面恢复、供电线路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9375.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41.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9.72万元,预备费694.46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级财政统筹等多渠道筹措。

六、原则同意《可研修订稿》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项目招标工作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七、项目建成后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4.22吨标准煤,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5〕662号),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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