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空港恒枫食品地块配合文勘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4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空港恒枫食品地块配合文勘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475576.72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配合文勘人员翻挖土方、文勘完成后按要求土方回填、平整场地、扬尘网覆盖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政府采购活动采用信用承诺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政策功能)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3、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6月4日 09点00分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 09点30分标书代写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市**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悠谷裙楼5号楼5层p503、p504室
五、开启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6月4日09点30分标书代写
文件开启地点:**市**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悠谷裙楼5号楼5层p503、p504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1.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2****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1.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4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市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南****开发区将军路166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5-****1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路128号诚基大厦2栋618室
联系方式:025-****0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25-****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