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庄乡塘寨村2026年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王庄乡塘寨村2026****基地建设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王庄乡塘寨村2026****基地建设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王庄乡塘寨村2026****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贵**区湖潮乡中国铁建贵安山语城A地块E栋公寓(E)1单元12层2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标书代写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我公司参加本项目开标时未收到二次报价指令,该****公司****交易中心网“评审结果公示”****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我公司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后,****委员会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未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为由,认定我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该认定错误、无依据、违反采购文件规定。我单位在本次投标文件中已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整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等所需资料,明确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采购文件中未强制要求必须在承诺正文部分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仅要求承诺内容真实有效,该提交形式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对该项材料的要求,不存在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情形,评审委员会以此为由判定我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评审规则,损害了我单位的合法权益。 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仅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未明确要求必须在承诺文本中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我单位提交的承诺函已明确声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该承诺效力完整,以未填写姓名为由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也不合理损害了我单位的公平竞争权利。 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请求:请求:据相关法律法规,评标委员会应该根据采购文件及相关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规定作出额外要求,****委员会自行增设资格审查条件,属于擅自提高资格审查标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该评审结论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综上,****委员会对我单位作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认定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缺乏制度和事实依据,****公司的不公平对待,对我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恳请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管部门核实本次质疑事项,支持我方质疑请求,重新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维护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对评审老师做出相应处罚。 请贵单位核实后回复为感谢! 标书代写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期限内给予回复,目前此项目采购人及监管单位在做相关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告知。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