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年产电玩具120万只、塑胶玩具40万只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梨街道六角亭路15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明启****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租赁******公司位于**省**县梨街道六角亭路15号厂房1楼、3楼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4138m2,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电玩具120万只、塑胶玩具40万只,玩具生产工艺流程为:混料→注塑→锡焊→组装→测试→入库。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区域内应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冷却塔废水补充损耗定期更换,冷却塔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焊接烟尘。本项目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降低噪声,使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4)固废: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无铅锡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暂存间后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出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4042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