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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90MADWEAE027 | 建设单位法人:咸国强 |
| 袁金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区精细化工产业园月恒街3500-79号3#厂房 |
| 年产15万平方米铝单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市**区精细化工产业园月恒街3500-79号3#厂房 |
| 经度:87.717268 纬度: 44.13958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9 |
| (乌环评审〔2025〕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0 |
| 115.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90MADWEAE0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90MADWEAE027 | 验收监测单位:**西域****公司 |
| ****0109MA77X6QWX3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33190-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5万平方米铝单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万平方米铝单板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以铝板、氟碳漆、氟碳漆专用稀释剂、水性漆、塑粉、脱脂剂、钝化剂、焊丝等为原料,经开槽、折弯、焊接、打磨、脱脂、水洗、钝化、烘干、喷漆、喷塑、固化、冷却等工艺生产铝单板。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以铝板、氟碳漆、氟碳漆专用稀释剂、水性漆、塑粉、脱脂剂、钝化剂、焊丝等为原料,经开槽、折弯、焊接、打磨、脱脂、水洗、钝化、烘干、喷漆、喷塑、固化、冷却等工艺生产铝单板。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废气: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喷漆房、喷塑房均为密闭负压,天然气燃烧机配套低氮燃烧,经水幕+干式过滤器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汇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有效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 ②废水:运营期脱脂后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无法循环使用的清****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③噪声: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 ④固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垃圾清运部门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漆桶、漆渣、废槽液、槽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①废气:本项目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喷漆过程在封闭喷漆房进行,废气经水帘漆雾净化装置(水帘除雾+环保球)预处理,固化、烘干廊道进出口上方设集气罩,均采用天然气低氮燃烧器加热,固化、烘干废气经高压文丘里处理塔降温,再与喷漆废气汇入同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粉尘经密闭式喷粉房收集,废气经大旋风+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抛光及焊接工序均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焊接工序配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打磨、抛光金属粉尘部分自然沉降,经厂房阻隔最终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②废水:无法循环使用的脱脂清洗废水和水帘除****处理站(采用“酸碱中和池+絮凝沉淀+过滤池”工艺,处理规模:2m3/h)处理后与****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焊机、折弯机、打磨机、抛光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通过厂房隔音后排放。 ④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代码900-217-08)、废油桶(代码900-249-08)、废活性炭(代码900-039-49)、废过滤棉及废催化剂(代码900-041-49)、漆渣(代码900-252-12)、废油漆桶(代码900-250-12)、废槽液、槽渣(代码336-064-17)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验收期间已与**新之源环境****公司签订了危废服务合同。**危废暂存间(10m2)位于车间外东北侧,满足防风、防雨、防晒要求,地面已按要求做防渗,张贴了标识标牌,建立台账及管理制度,已制定危废管理计划。 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废塑粉(代码900-099-S59),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代码900-001-S17)和废包装材料(代码900-099-S59),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堆放区,****回收站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船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1、本项目环评及批复设计喷塑粉尘进入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喷塑粉尘进入大旋风+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机械行业系数手册 14涂装 粉末涂料 喷塑 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治理效率为95%,企业安装的滤芯除尘器(圆筒形空气过滤器)测试报告治理效率为99%,排气筒高度增加2米,均属于优化调整。 2、环评及批复设计经水幕+干式过滤器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汇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实际喷漆废气经水幕+环保球预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经高压文丘里处理塔降温预处理,一同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增加环保球提高漆雾处理效率,增加高压文丘里处理塔降低烟气温度,属于优化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及批复设计**角码装配机4台、种钉机4台 | 实际建设情况:减少1台角码装配机、1台种钉机,增加2台雕刻机、2台激光焊机、1台剪板机、1台塔冲机、1台激光切割机。 |
| 实际因生产需要,优化机加工生产工艺,产品及规模不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41 | 0 | 0 | 0 | 0.044 | 0.044 | |
| 0 | 0.098 | 0 | 0 | 0 | 0.098 | 0.098 | |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7 | 0 | 0 | 0 | 0 | / |
| 0 | 0 | 0.171 | 0 | 0 | 0 | 0 | / |
| 0 | 0.054 | 0.126 | 0 | 0 | 0.054 | 0.054 | / |
| 0 | 0.562 | 1.628 | 0 | 0 | 0.562 | 0.562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 | **1****处理站(采用“酸碱中和池+絮凝沉淀+过滤池”工艺,处理规模:2m3/h) |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所测各项污染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喷漆、固化及燃烧废气处理装置 | 喷漆、固化及燃烧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 | **1套水帘漆雾净化装置(水幕除尘+环保球)+ 1套高压文丘里处理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 | 喷漆、固化及燃烧废气排放口(DA002)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检出,均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 | |
| 2 | 喷塑废气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 **1套大旋风+滤芯除尘器+17m高排气筒(DA001) | 本项目喷塑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 |
| 3 | 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打磨、抛光及焊接工序均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焊接工序配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打磨、抛光金属粉尘部分自然沉降,经厂房阻隔最终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厂界二甲苯浓度未检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控点与参照点最大小时浓度值差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房门外1m非甲烷总烃小时均值最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 1 | 噪声防护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通过厂房隔音后排放。 | 本项目厂界外4个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垃圾清运部门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漆桶、漆渣、废槽液、槽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等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 已落实。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代码900-217-08)、废油桶(代码900-249-08)、废活性炭(代码900-039-49)、废过滤棉及废催化剂(代码900-041-49)、漆渣(代码900-252-12)、废油漆桶(代码900-250-12)、废槽液、槽渣(代码336-064-17)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验收期间已与**新之源环境****公司签订了危废服务合同。**危废暂存间(10m2)位于车间外东北侧,满足防风、防雨、防晒要求,地面已按要求做防渗,张贴了标识标牌,建立台账及管理制度,已制定危废管理计划。 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废塑粉(代码900-099-S59),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代码900-001-S17)和废包装材料(代码900-099-S59),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堆放区,****回收站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船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6月12日,****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650110-2025-064-L。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工作。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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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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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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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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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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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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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