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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区盖山镇高盛路1号2号楼1层103室 | 198,300.00元 | 96.68 |
采购包1(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流程辅助管理与档案规范化整理服务):
服务类(****)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流程辅助管理与档案规范化整理服务 | 本次采购项目为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流程辅助管理与档案规范化整理服 务。 | 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中标人需于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7)天内进场服务。 | 项 | 中标人按合同开展服务。服务中期 中标人需提交服务首年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首年内 新产生信访件的电子档案目录(Excel)、对应档案的扫 描件(PDF);服务期满供应商需提供两年服务期内的 工作总结报告,服务期内所有信访件的电子档案目录 (Excel)、对应档案的扫描件(PDF)。 | 198,3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邓玲敏 |
| 评审专家: | 黄建铭 、 翁娟 、 张伟 、 郑莉琴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根据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费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 1.5%;经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②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上**支行,账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流程辅助管理与档案规范化整理服务: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均不予以价格扣除。
名称:****
地址:**市**区**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五层
联系方式:0591-****582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仓前街道南台路38****花园1号楼5****银行楼上)
联系方式:0591-****99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莹莹
电话:059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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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