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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关于〈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衔接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县西江镇南排页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97-****612
邮 箱:****@163.com
**县西江镇南排页岩矿**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质量评分表、**生态修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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