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十五五”发展规划空间需求的统筹引导、科学配置、支撑保障。根据《****办公室关于组织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6]7号)和《**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以下简称“《维护方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听证规定》等相关规定,将内容进行公示并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事项
公示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20日。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1。
意见收集: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维护方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181;邮箱:****@163.com
二、听证事项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10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维护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
在**县内居住或者工作,关心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的单位、个人、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参加人的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报送至邮箱****@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将于2026年6月22日前根据报名的情况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并通知参加人参加听证会。
(六)听证须知
1.《维护方案》****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加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听证参加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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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
附件1:《**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草案
附件2:《**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