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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省矿产**管理条例》及《土地复垦规程》相关规定,南****砖厂因不能满足**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要求,矿业权人已申请闭坑。采矿权人在完成矿产**开采工作后,按照编报的生态修复方案要求,完成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2026年1月8日,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专家、****管理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草原局、县水务局、****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生态修复项目进行验收。经实地核查,矿业权人基本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要求,开展了相应的修复工作,基本履行了治理修复义务,生态修复工作措施和方法得当,修复后达到预期目标任务,经验收组综合评定生态修复工程质量合格。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21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县**镇龙坪南路19号
邮政编码:675200
联系电话:0878-****055
附件:**省南****砖厂砖瓦用页岩矿生态修复验收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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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