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椰牛食品
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厂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公司食品生产厂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公司开发建设的“****公司食品生产厂项目”位于****科技**美朗路东侧,土地权属使用文件为琼(2025)**县不动产权第****729号,证载面积21101.6㎡,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地块报建总经济技术指标:规划用地面积21101.6㎡,总建筑面积为35788.46㎡,总计容面积为48289.06㎡,总不计容面积为935.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4853.07㎡,地下建筑面积为935.39㎡,容积率2.29,建筑密度56.51%,绿地率5.44%,停车位75个。
其中**单体: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9997.95㎡,计容面积为42882.38㎡,不计容面积为551.5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9446.39㎡,地下建筑面积为551.56㎡;
倒班楼,总建筑面积为5718.83㎡,计容面积为5335㎡,不计容面积为383.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335㎡,地下建筑面积为383.83㎡;
西门卫,总建筑面积为42.24㎡,计容面积为42.2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2.24㎡;
东门卫,总建筑面积为29.44㎡,计容面积为29.4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9.44㎡。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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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