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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7911XF | 建设单位法人:李四清 |
| 张恒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任** |
| **市任**李营街道北尧村北 |
| ****城市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N78-公共设施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任** **市任**李营街道北尧村北 |
| 经度:116.645340 纬度: 35.5335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7 |
| 济环审〔2025〕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7911XF001U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97911XF | 验收监测单位:**修瑞德****公司 |
| ****0800MA3MMPHGXD | 竣工时间:2026-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13fkCIj |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任**李营街道****现有厂区内,项目分两期建设,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部分设备,一期更换并新增餐厨垃圾破碎分选配套设备等,二期扩大厌氧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系统规模,其余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一期建成后全厂处理餐厨垃圾 140t/d,二期建成后全厂处理餐厨垃圾 200t/d。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分期建设,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任**李营街道****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部分设备,一期更换并新增餐厨垃圾破碎分选配套设备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一期建成后全厂处理餐厨垃圾 140t/d。一期工程不涉及环保投资。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分两期建设,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部分设备,一期建成后全厂处理餐厨垃圾140t/d,二期建成后全厂处理餐厨垃圾200td。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为一期已改造完成内容,一期建成后全厂处理餐厨垃圾140t/d。二次暂未建设。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一致。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更换并新增餐厨垃圾破碎分选配套设备等,二期扩大厌氧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系统规模,其余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餐厨垃圾预处理、厨余垃圾预处理、废油脂预处理、污水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厌氧过程产生的沼气燃烧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编号 DA001)排放; 沼气经生物脱硫塔处理后,送入锅炉作为燃料,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编号 DA002)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满 足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44-1993)表 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非重点行业中Ⅱ时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重点区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废气治理设施未收 集到的恶臭气体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做好车间、污水处理站密封,项目采用设备局部换气+车间整体换气方式换气,做好有组织废气的收集。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 1 标准。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对工艺废气的处理措施,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1.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餐厨垃圾预处理、厨余垃圾预处理、废油脂预处理、污水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厌氧过程产生的沼气燃烧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沼气经生物脱硫塔处理后,送入锅炉作为燃料,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1993)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中II时段、《**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重点区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废气治理设施未收 集到的恶臭气体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做好车间、污水处理站密封,项目采用设备局部换气+车问整体换气方式换气, 做好有组织废气的收集。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恶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44-93)表1标准。(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沼液、沼气冷凝水、沼气生物净化系统排水、除臭 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50m2/d,处理工艺:厌氧消化-气浮(位于餐厨垃圾预处理工段)+两级A/O+两级混凝沉淀,二期处理规模扩建至200m2/d)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中****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中****公司处理规模:20万m/d,处理工艺:吸附-生物氧化二级污水处理工艺)处理。(三)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采取隔声、减振处理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沼渣,分拣制浆产生的杂质,污泥,沼气洗涤塔、沼气生物脱硫塔、喷淋雾化除臭装置产生的废填料和废滤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沼渣、分拣制浆产生的杂质、污泥集中收集运至瀚蓝(济****公司焚烧;废填料和废滤料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必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五)项目污染物排放需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CODcr(管理指标)≤25.5t/a,NH3-N(管理指标)≤1.9t/a,颗粒物≤0.21ta、SO2≤1.3va、氮氧化物≤4.8t/a, VOCs≤0.467/a.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对生产装置、管线等进行检查;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报警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及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事故水池(200m3),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四、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 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和运维工作全 过程。 五、加强监管,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餐厨垃圾预处理、厨余垃圾预处理、废油脂预处理、污水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厌氧过程产生的沼气燃烧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编号 DA001)排放; 沼气经生物脱硫塔处理后,送入锅炉作为燃料,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编号 DA002)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满 足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44-1993)表 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非重点行业中Ⅱ时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重点区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废气治理设施未收 集到的恶臭气体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做好车间、污水处理站密封,项目采用设备局部换气+车间整体换气方式换气,做好有组织废气的收集。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 1 标准。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沼液、沼气冷凝水、沼气生物净化系统排水、除臭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50m3/d,处理工艺:厌氧消化-气浮(位于餐厨垃圾预处理工段)+两级 A/O+两级混凝沉淀,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通过通过厂区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对涉及可能造成声环境影响的厂界处生产过程中应关闭门窗。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餐厨垃圾及油脂预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杂质、生活垃圾、沼渣依托瀚蓝(济****公司焚烧处理;废脱硫剂、废填料等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实验室废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对生产装置、管线等进行检查;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报警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及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事故水池(200m3),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四、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 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和运维工作全 过程。 五、加强监管,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未收到公众投诉。与环评一致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076 | 25.5 | 0 | 0 | 5.076 | 5.076 | |
| 0 | 0.058 | 1.9 | 0 | 0 | 0.058 | 0.05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58 | 1.3 | 0 | 0 | 0.056 | 0.056 | / |
| 0 | 0.377 | 4.8 | 0 | 0 | 0.377 | 0.377 | / |
| 0 | 0.064 | 0.21 | 0 | 0 | 0.064 | 0.064 | / |
| 0 | 0.39 | 0.467 | 0 | 0 | 0.39 | 0.39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中温厌氧发酵沼液、职工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及其它工艺生产废水。冲洗废水包括道路、车辆、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车间、沼液综合处理车间、污泥处理车间的冲洗废水,其它工艺生产废水主要是沼气锅炉的定期排污水及软化水制备浓盐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部分回用于破碎分离工段和厌氧发酵工段作为稀释用水,用于调节餐厨废弃物的含固率,剩余部分经市政管****处理厂 | 验收监测期间,pH 7.3-7.4(无量纲)、悬浮物13-16mg/L、化学需氧量131-140mg/L、全盐量166-17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9-40.5mg/L、氨氮1.16-1.45mg/L、总氮4.15-4.60mg/L、总磷1.18-1.26mg/L、动植物油未检出,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中****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1 | 生物除臭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同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餐厨废气排气口(DA001):进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8.2mg/m3,出口最大浓度为8.37mg/m3,处理效率为78%-86.7%,最大排放速率为0.0446kg/h;有组织排放的氨最大排放速率0.0118kg/h;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大为851(无量纲);有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0.000693kg/h; 沼气锅炉排气口(DA0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4.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733kg/h,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637kg/h,有组织排放的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2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43kg/h。 NH3、H2S、臭气浓度的有组织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非重点行业中Ⅱ时段要求。NH3、H2S、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标准要求。沼气依托燃气锅炉焚烧,沼气焚烧产生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重点区排放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68mg/m3,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大为14(无量纲),无组织排放的氨最大浓度为0.127mg/m3,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13mg/m3,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08mg/m3,厂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小时值为1.5mg/m3、任一次浓度值为1.131.5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要求。NH3、H2S、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
| 1 | 机械设备加设了隔声间、隔声罩,厂房门窗密闭。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同环评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在51-53dB(A)之间,夜间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在45-48dB(A)之间,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沼渣,分拣制浆产生的杂质,污泥,沼气洗涤塔、沼气生物脱硫塔、喷淋雾化除臭装置产生的废填料和废滤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沼渣、分拣制浆产生的杂质、污泥集中收集运至瀚蓝(济****公司焚烧;废填料和废滤料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必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须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餐厨垃圾及油脂预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杂质、生活垃圾、沼渣依托瀚蓝(济****公司焚烧处理;废脱硫剂、废填料等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实验室废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对生产装置、管线等进行检查; 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报警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及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事故水池200m3,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 同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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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