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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省**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县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县建堂镇靠山村西南300m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水厂用地面积1274m2,建设厂房1栋建筑面积432.81m2,净水工艺采用曝气-除铁除锰过滤-消毒,净水厂规模为1052.18m3/d,配套输配水管线104.37km;沿线阀井9处,用地面积70m2。供水范围包含建堂镇、靠山村、**村、北兴村、永进村、**村、土城子村,供水人口10087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