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S211苏梁路K33+350~K37+863、S312桥界路K0+000~K5+898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6年**市S211苏梁路K33+350~K37+863、S312桥界路K0+000~K5+898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服务中心 | |
| 地址 | **街道明中路、**市龙蟠大道200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袁卫、陆艳 152****6677、0550-****73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思敏 0550-****516、187****2204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5月20日8时5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 投标人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166.99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胡玲 项目总工:余传顺 |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08995 项目总工:A(10)4464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要求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137.55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李震 项目总工:梅最德 |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73502 项目总工:(FG)****1678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要求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市****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 | ****246.98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谢国齐 项目总工 :张兵 | |
| 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总工: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皖234********20925 项目总工:934********02080839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12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要求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5月25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0%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33868元 ;专家评审费 8310 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曹思敏,联系电话:0550-****516、187****2204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市****管理局监督科,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656。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