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惠民卫生棺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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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惠****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扬子路499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望****开发区**大道688号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棺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折扣率(%)
1 **卫生棺采购项目 其他殡葬设备及用品 详见附件清单 31000 92.41
合计金额小写: ****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捌拾玖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41.8元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乙方负责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乙方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产品验收合格。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收前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产品验收: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甲方有权以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交货产品的样本,送交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破坏性检测;如抽取的卫生棺检测报告结果低于相关标准及本文件的规定,则视为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或按要求重新组织生产。检测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对收到货物按国家标准要求、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样品”进行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拒收;验收中不符合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及样品标准质量水平的产品,超过合同总量的2%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出退货。由于退货等乙方原因导致的货品中断、重新按规定采购、群众投诉等给甲方带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8.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9.乙方对验收中甲方提出的问题,应在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

10.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1.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3天)内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总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的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2.甲方有权对所送货物随机抽样送有关机构检测,在产品验收中如发现乙方的产品达不到要求或有以劣充优,以旧充新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

3.质量要求

1.****制造厂商完整的、质量合格的、全新的正品,其技术性能能够满足各项规格参数和安全性能的要求。

2.纸棺制作所使用的蜂窝纸板、胶水等均应采用环保材料,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材料的环保标准。提供纸棺静载试验报告须符合GB/T31182-2014《火化棺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投标产品产品燃烧所排放烟尘须符合GB13801-2015《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3.供货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技术有关要求并具有合格证和有效的检测报告,并不低于样品质量标准。乙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提供的商品实行质量“三包”。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其他要求

4.1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在合同供货期内,应逝者家属要求,需提供特定规格、材质、功能相似的产品(如针对肥胖、身高过长等特殊身形逝者的产品),乙方需无偿、无条件响应,产品由甲乙双方根据投标响应文件约定的价格和服务确定。

4.2销售、存储过程中,如果乙方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约定的要求,或低于中标样品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3天)内整改到位。如果乙方连续两次整改达不到要求,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乙方赔偿甲方总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的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3交货时间:在乙方中标公告按规定程序挂网公示无异议后,乙方按照甲方对于货品数量、到货时间等具体要求分批交货。乙方应保证在仓储日常存有不低于甲方日平均使用数量的货品以响应甲方应急服务的需求。

4.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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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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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2.付款方式: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全额□ 分期

3.结算方式:实际结算价格=实际完成量×(控制单价×中标折扣率)。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金额人民币肆佰伍拾贰万陆仟贰佰肆拾壹元捌角(¥****241.8),服务期限内,乙方所提供的分项单价不予调整,乙方自行承担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项目分批次验收,费用按实支付。在每月15日之前,结算上个月乙方配送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所有货品的货款。由乙方开出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甲方(鉴于甲方为一般纳税人,乙方所开具的发票其适用税率应以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明确的税率为准)。原则上,甲方应在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该款项。如有延迟,在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60日。乙方应于结算前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发票(含清单等必要结算资料),如因乙方结算资料不齐全而造成延迟结算的情况,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4.本项目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配送、税金、保险、保管、人工、设施、设备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及服务用品均由乙方提供。在本合同费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收款账户: ****公司****支行(****:608****27531)
3.预付款保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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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在乙方中标公告按规定程序挂网公示无异议后,甲方按需向乙方发出需求清单,乙方根据清单内容按时按量送货,直至本项目约定的货物数量送完及约定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殡仪馆服务网点)区域。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6)履约验收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产品质量不低于中标样品质量。若相关标准出现调整与更新,则应当以最新标准为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因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总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的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保证服务(产品)供应连续性,甲方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的,乙方负责承担应急采购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的一切费用。甲方保留相关法律权益。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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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重新提供货物进行验收。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如因此被第三方主张权利,承担责任后可向乙方追偿。

5.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过程中创新形成的知识产权(如有)归甲方所有。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服务人员必须爱岗敬业,端正服务态度,积极主动工作、统一着装、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5.做好安全文明上岗,有关运输、仓储、技术等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中心要求及合同要求。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及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投入人员、及时响应甲方提出的有关中标货品本身以及相关服务的工作要求。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落实售后服务相关条款约定,影响甲方服务正常开展,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由乙方原因产生的服务投诉等负面社会影响、合同解除的,乙方赔偿甲方总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的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尽管有本合同的约定、招标文件的要求,若乙方投标文件对相关内容有更高的标准,乙方应当按照更**求和标准执行。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若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对应批次货款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时间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重新采购、中标差价等所有损失。

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甲方可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果整改 2 次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金额的 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全部损失。

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甲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安排的所有人员等)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精神等任何损害和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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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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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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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罗文 法定代表人: 刘胜祥
委托代理人: 李宁 委托代理人: 王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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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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