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地质调查大队——土壤气、水溶气测量和实验室分析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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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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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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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土壤气、****实验室分析项目
品目

地质勘测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17:17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5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建钧
项目联系电话 025-****197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西善桥南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5-****8534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郑和中路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顾建钧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土壤气、****实验室分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五)国家政策导向”的“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上所述投标报价,均为对小、微企业的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更正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以上所述投标报价,均为对小、微企业的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一、价格及商务部分”的“(4)联合体协议书(适用联合体投标的情形)”中增加“5.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 ”。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关序号按序调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05-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西善桥南路18号

联系人:王玉宏

联系电话:025-****85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金海涛、张琪瑶

联系电话:025-****1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海涛、张琪瑶

电话:025-****197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采购文件.doc标书代写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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