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土壤气、****实验室分析项目 | ||
| 品目 | 地质勘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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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2日 17:1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顾建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197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西善桥南路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853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郑和中路11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顾建钧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土壤气、****实验室分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09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五)国家政策导向”的“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上所述投标报价,均为对小、微企业的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更正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以上所述投标报价,均为对小、微企业的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一、价格及商务部分”的“(4)联合体协议书(适用联合体投标的情形)”中增加“5.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 ”。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关序号按序调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05-22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西善桥南路18号
联系人:王玉宏
联系电话:025-****85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金海涛、张琪瑶
联系电话:025-****1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海涛、张琪瑶
电话:025-****1971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