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依序确定川渝高竹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川渝高竹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于2026年3月12日****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26年3月17日至3月20日依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一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及第二中标候****公司(以下简称“中振建设”)的相关异议。针对上述异议,招标人于2026年4月16****委员会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维持原评标结论。4月17日招标人将复核结果向质疑人进行了回复。
在定标过程中,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验,****一中标候选人**建设存在诸多负面信息。为了项目顺利进行,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135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于5月19****委员会对其履约能力进行审查确认。经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建设履约能力存在重大风险。****委员会审查意见,招标人决定不确定其为中标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振建设因自身原因,主动来函放弃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若有异议,可在此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市两****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538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