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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2025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酉阳县2025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酉阳县2025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酉阳 联 系 方 式:黄军(177****0639)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回兴街道宝桐路1号圣湖天域10幢2-3 联 系 方 式:马源(191****24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整机免费质保期。 2.保修范围:乙方对所有仪器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政策。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整机质保期为一年。 3.服务措施:(1)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A、提供技术援助电话服务(售后服务电话:150****7788),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B、甲方如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应在应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 2 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2)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应对采购人供免费系统升级和技术支持。 4.质保期后服务:(1)质保证期过后,乙方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甲方需要继续由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2)乙方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服务要求: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乙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如有异议,请于15 日内提出。 服务期限: 2026年5月23日~ 2027年5月22日 服务地点: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附件:
酉阳县2025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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