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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骏凯豪庭二期商住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关于****骏凯豪庭二期商住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自主开展了****骏凯豪庭二期商住楼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于2026年4月22****门市**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公司(监理单位)、**市水利水电****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院(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8人。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审议,形成了《****骏凯豪庭二期商住楼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2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服务单位反映。 附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