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由我局组建的**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在各类检查、突发事件处理以及业务培训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优化专家库结构、保持队伍活力,并适应新增专家类别的需要,现决定公开征集相关领域专家,更好指导大型群众活动临时设施搭设,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与质量检测行业的管理,充实技术支撑力量,提升我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专家征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类型
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符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吸纳专家包括: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临时设施安全领域,主要包括临时舞台搭设、临时看台搭设及钢结构工程等领域。
(二)预拌混凝土(砂浆)类专家,主要专业方向为预拌混凝土(砂浆)的生产工艺、质量管控、绿色生产与安全管理。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家。包括熟悉检测仪器设备管理、试验场所及环节设置、检测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
其他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报名。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的;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专家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可保障参与相关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三、专家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接受建立专家库机构的资格审查和培训、考核,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信息资料,遵守对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质量安全检查的任务安排,担任质量安全检查组的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
(三)涉及检查到本单位所承接的工程或与本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工程应当主动回避;
(四)遵守质量安全检查的纪律规定,不接受他人的任何好处,客观、公正的评价所检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专家推荐方法
(一)按照个人自愿、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专家申报由个人申报、单位统筹,由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每个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需设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日后专家聘请的对接工作,最终专家入库名单由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审查确定。
(二)各单位在推荐质量安全检查专家时请填写好《**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专家登记表》(详见附件1),其中相片可使用电子照片,连同专家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所有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带备原件核对),材料现场提交至******水务局604室质安股处。
(三)截止时间: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申报。标书代写
五、专家管理
我局已于近期印发《**市**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管理办法(2026年版)》(详见附件2),入库专家的日常管理、选用、激励、考核等均按照该办法执行。请各申报单位及个人认真查阅该办法,了解专家管理的具体要求,入库后遵照执行。
附件2:**市**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管理办法(2026年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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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
(联系人:郑敏杰,联系电话:****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