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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2024〕19号)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在每季度发放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前,****管理部门通过**市住房保障系统对保障对象的住房、车辆、工商、社保、婚姻等进行资格复核。现对我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领家庭2026年第一季度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或到我局反映。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309室,联系电话:0757-****3736,电子邮箱:****@qq.com)。
附件:**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领家庭2026年第一季度资格审查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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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