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卢志勋等十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 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0(**)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2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2日 时效性:关于卢志勋等十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
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0(**)
1.卢志****机关住宅小区A1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3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8.9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9米。
2.叶赛汝地位于**市那大宏达路西六巷(原**市那****农贸市场向南C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8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3.张剑青、张剑雄宗地位于**市那大**商住小区第一区1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4.52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9.15米。
4.孟丽华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杏园三街(原那大纬二路36区住宅小区A3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7.63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5.王富强宗地位于**市那大北吉二路十四****中心大道开发区北二路十五街12号朝西),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2.7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6.王绍敏宗地位于**市恒裕住宅小区A2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1.5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7.黄介忠宗地位于**市那大****二巷1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06.25平方米,**建筑面积369.3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8.邓海虹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C10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3.2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9.邢益海、丁孟柳宗地位于****和镇**街,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39.06平方米,**建筑面积347.41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85米。
10.李林宗地****经济开发区8-2#A03,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83.8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1.陈智铭宗地位于**市白马井海湾通道南连接线工程拆**置区B98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2.53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12.羊其泽,卢健环宗地位于**市那大控规44号街区鸿达住宅小区B6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3.1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3.吴家****花园小区D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2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6.18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4米。
14.何凌文、吴长姑宗地位于**市那**风南街3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35.30平方米,**建筑面积244.7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以上十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1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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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