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高荣兴等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0(扩建)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2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2日 时效性:****
关于高荣兴等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批前公示2026-10(扩建)
1.高荣兴宗地位于**市那大镇伏波中路132号(原:**市那大军屯园地路12-1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225.00平方米,新址扩建建筑面积338.64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2.00米。
2.余祥贞、邹宏华宗地位于**市那大大明街4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246.40平方米,新址扩建建筑面积396.0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2.00米。
3.温亚满宗地位于**市那大镇人民中路351号(原那大镇人民大道2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162.57平方米,新址扩建建筑面积187.1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4.梁兆华、李秋香宗地位于**市那大镇胜利路29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239.20平方米,新址扩建建筑面积208.22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以上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1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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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