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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现对****申请工程规划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告,公告时间10天,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3日。欢迎广大市民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建设项目有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6年6月3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
公告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玉****小学~经四路)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位置:**市干江镇
用地性质:城镇村道路用地
建筑规模:用地面积1656㎡,道路长约169米,宽约12米。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6645
联系地址:****自然**所(南兴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