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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卫生院已办理蒲国用(2000)字第2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现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公告。房屋坐落于**县**镇九仙路中段81号,房屋用途为医疗卫生,建筑总面积为1470.08平方米,详见房屋分户图。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10日前)持有关****中心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2****中心;联系电话:028-****5781。
附件:房屋分户图。
****中心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