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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浙价费〔2000〕10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新增以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4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1 |
VVIP特需体检服务 |
1、副高以上专家进行项目定制; 2、副高以上专家进行体检; 3、护士全程导检; 4、检后高年资医生电话解读报告; 5、检后一年内三次电话随访; 6、部分重大阳性结果院内专家会诊意见总结到体检报告中; 7、提供一次MDT多学科会诊服务; 8、提供一次门诊预约服务; 9、免费营养早餐; 10、免费停车一次。 |
次 |
1345.00 |
体检金额为1500元--3800元,提供VVIP特需体检服务另加收1345元。 |
| 2 |
VVIP特需体检服务 |
次 |
2020.00 |
体检金额为3800元--5800元,提供VVIP特需体检服务另加收2020元。 |
|
| 3 |
VVIP特需体检服务 |
次 |
2705.00 |
体检金额≥5800元,提供VVIP特需体检服务另加收2705元。 |
备注: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自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由需方自愿选择。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