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桂雨****公司
建设位置:**富堨镇徐村村,城许大道以南,****驾校地块
公示日期: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1日
联系电话:0559-****199
事由:
**桂雨****公司考虑实际经营需求与地块条件对项目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相关设计规范调整方案设计,现将总平面图、鸟瞰图及经济技术指标予以公示。
调整事项:
1、指标调整
项目调整前建筑面积35826.9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841.48㎡(计容建筑面积20519.58㎡,不计容建筑面积321.90㎡),地下建筑面积14985.46㎡(不计容),容积率1.0,建筑密度38.3%,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75个(含充电桩停车位62个),客房数138间。调整后总建筑面积36131.3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850.42㎡(计容建筑面积20519.58㎡,不计容建筑面积330.84㎡),地下建筑面积15280.88㎡(不计容),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59个(含充电桩停车位56个),客房数136间。
2、其他调整
(1)规划建筑四点定位均进行了微调。
(2)3#、4#、5#、7#楼建筑高度由17.25米调整为17.35米。6#楼建筑高度由14.85米调整为17.05米,8#楼建筑高度调整由14.85米调整为16.75米,9#、10#楼建筑高度由21.56米调整为23.25米,11#楼由4.8米调整为9.45米。
(3)地下室轮廓调整,地下室增加非机动车停车库。
(4)场地东西两侧增加挡土墙。
(5)12#北侧立面效果和内部功能局部调整,增加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
(6)11#内部功能局部调整。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1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59-****199 联系人:胡先生
公示网址:****政府网站(http://www.****.cn)
公示公告栏目
公示地点:****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书面反馈地址:****路20****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收) 邮编:245200
(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规划局)
****规划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