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宁波路小区商铺、中宝大厦房屋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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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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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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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中宝大厦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商铺、中宝大厦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

标的物

基本情况

标的详情

****商铺、中宝大厦房屋,详见附件

起拍价/挂牌底价等内容

详见附件

竞价方式

1.现场增价加价;

2.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整数倍;

3.自由竞价期:30分钟;

4.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80秒。

成交方式

最高价成交

注:

1.报价方式:现场由工作人员发放号牌,承租方进行现场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挂牌底价,后续的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的最高价,竞拍结束后,承租方依次签字确认所拍的最终价格。

2.本次招租一共分为十个标段,竞价顺序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的顺序分别开展竞价工作。

3.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租赁方,则采取协议出租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否则本标段活动终止。

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挂牌期。

出租方概况

1.出租方名称:****

2.所在地:**县中宝大厦

3.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中正**土地房****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正(沭)评咨字(2026)房估字第029号、中正(沭)评咨字(2025)房估字第70号

评估基准日

2026年5月11日、2025年8月4日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值

详见附件

特别事项

说明

一、事项说明

1.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出租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3.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勘察标的现场联系人:胡振沭 182****2821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查看为准。****公司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公司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拍。

5.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拍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承担。

8.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二、其他

1.本次出租评估价、出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开具正式发票)。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4.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消防、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缴纳。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将标的物转租、分租、转借。

6.****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7.出租方应当承担对出租房产的日常管理职能,及时制止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应当终止合同。

8.租赁期内,承租方可依法依规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变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合同到期后,该房屋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

9.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引起出租房产拆迁,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协议)。

10.承租期内,承租****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时,将承租房屋在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10日内移交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承租方拒不让房,则出租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强行收回房屋(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承租方的丢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2.房屋以现状对外承租,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13.其他出租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出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5.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中标候选人弃标的,不得参加该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中正(沭)评咨字(2026)房估字第029号、中正(沭)评咨字(2025)房估字第70号

2.其他备查文件(如有)。

其他说明

一、竞价报名:

1.时间及地址: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18时00分止。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公司****【**县**东路105号(豪园北门东侧)】报名,联系方式:131****1296(同微信号)。未按上述规定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不具备承租资格,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竞价时间:2026年6月2日14:30

3.竞价地址:**县中宝大厦10楼会议室

4.竞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招租须知;

(6)交易保证金汇款单据。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本人签名);

(3)招租须知(本人签名);

(4)交易保证金汇款单据。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单独缴纳(详见附件),汇款时须备注承租方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

开户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 515****25870

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交易保证金待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无息)。

2.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6)承租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交易价款、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履约行为的;

(7)在出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出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三、价款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首期租金总价款于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期年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出租。

四、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出租方需将首期租金总价款于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同时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逾期未缴纳租金或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于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如结**、电费及保持房屋、设施、设备完好),出租方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

4.交易双方于缴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五、成交单位的相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方在开标现场,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评委费按实支付。标书代写

六、其他

1.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3.参加本项目竞价的应在规定时间前到达竞价地点,迟到、未到的按照弃权处理,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出租方

****

胡振沭 182****2821

代理公司

****

章旭 131****1296

标的信息附件

序号

标的位置

所在楼层

面积

(㎡)

起拍价/挂牌底价(万元/年)

租期(年)

保证金(万元)

备注

标段一

****商铺5号

1-2

230

5.52

3-5

1.6

标段二

****商铺6号

1-2

196

4.70

3-5

1.4

标段三

****商铺7号,8号二层

1-2

640

14.72

3-5

4.4

标段四

****商铺层13号,9-12号二层

1-2

380

8.74

3-5

2.6

标段五

****商铺14号

1-2

458

10.53

3-5

3

标段六

****商铺23号

1-2

860

18.92

3-5

5.7

标段七

****商铺24-37号

1-2

2370

52.14

3-5

15.6

标段八

中宝大厦12楼

12/12

420

7.56

3-5

2.3

标段九

中宝大厦辅楼一楼东 办公用房

1/3

65

1.04

3-5

0.3

标段十

中宝大厦辅楼一楼西 办公用房

1/3

70

1.12

3-5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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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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