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东塔路道路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第1点“提交时间”修改为“同投标截止时间”,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均以此条款为准。标书代写 二、本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履约担保形式”的内容修改为“****银行****公司出具****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且出具的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应从****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履约保证金账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须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工程担保保函应满足《****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号)规定,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础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18]4号)的规定,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履约担保应为不可撤销、见索既付的无条件担保。无条件的履约担保指可立即执行而不需要进行有关步骤以获得承包商的任何裁定或判决,即担保方收到发包人的赔付通知后即按通知要求的赔付金额给予赔付,不得在保函中出现类似于“发包人发出赔付通知时须提供承包人违约的相关证明”等条款要求。发包人对任何合同条件、工程范围和工程功能的更改;又或发包人对合同作出缓期或减免;又或发包人对合同有关事项的任何忍让;又或任何令承包商或其他任何人受到法律限制以使承包商无法履行合同,均不能解除担保方的责任。即使合同内任何一条合同条款出现不合法、失效或作废,担保方对本保函的责任都不能免除及作废。”,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均以此条款为准。 三、根据《****建设局****门市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6]15号)“一、自2026年4月14日起,****门市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监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工作,并暂停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其他-第1点中第(2)条款的内容修改为“(2****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2025****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均以此条款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其他-第5点内容修改为“5、本项目执行《****建设厅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未按规定执行,****委员会对此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处其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需要附上《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及相关规定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均以此条款为准。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节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三)招标项目说明”内容修改为“本项目最大管径为DN80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均以此条款为准。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5月22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5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