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镇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工作,同时提升基层眼科筛查诊疗服务能力,我院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视力筛查仪,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参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视力筛查仪 |
1台 |
1.适用人群:>6个月以上人群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资质;所投视力筛查仪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具备合法生产资质。
3.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能够提供产品上门安装、操作培训、售后维修等完整服务。
三、报价文件包含内容
1. 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彩页、技术参数;
3. 完整报价单(含设备单价、税费、运费、安装费、注明质保年限);
4. 售后服务方案、供货周期承诺。
四、报价递交要求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17时加急标书代写
2. 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材料须密封包装(一式两份)
地点及方式:
方式1:邮件寄送地址:****(**路36号)
采购办 苏汉芳130****0587
方式2:上门递交
联系人:苏汉芳 130****0587
3. 逾期递交、资料不全、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五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2. 严禁恶意低价恶性竞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3. 本次询价仅作为院内市场调研,不作直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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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