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压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保障检验检测数据真实准确、结果公正可靠,维护公共利益、企业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局决定于2026年5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检验检测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违法违规线索征集范围
1.未经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或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开展检验检测、出具报告证书的行为;
2.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出租、出借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标志、报告的行为;
3.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未按标准规范检测,调换样品、篡改数据、减少项目、降低标准,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
4.检验检测机构关键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仍违规开展检测活动的行为;
5.以“包过”“免送样”“直过出证”“加急保过”等虚假宣传招揽业务,违规收取费用、串通检测、利益输送的行为;
6.网络平台、直播主体、第三方中介等虚构检测服务、伪造查询渠道、利用假报告假证书实施欺诈的行为;
7.检验检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强制捆绑服务、违规分包项目的行为;
8.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申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行为;
9.其他违反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提供详细线索及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招标文件等);
2.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3.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0731-12315,0731-****3041
(二)举报邮箱
****@qq.com
(三)来信地址
**省**市**区**南路中段118号****403办公室(邮编:410004)
四、工作承诺
本局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接收的线索及时核查、依法处置,严肃查处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行业生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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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