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智能交通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EPC)工程造价审计服务机构比选事项的公告
****根据需要,现就**县智能交通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EPC)工程的造价审计服务机构,有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智能交通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造价审计服务。
报价方式:参照原《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5号)文件收费标准进行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最高不得高于1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不少于两名一级造价师及相关业绩,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在近三年内(2023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2日)没有严重违约等重大廉洁诚信问题;
4、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名;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咨询机构,不得参与比选。
三、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比选材料
1、比选文件可提供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业绩证明材料;
(5)造价审计服务方案;
(6)其他有利比选的证明材料。
2、比选文件的份数:1份,须装订成册。
3、比选文件须密封递交,未密封的我局不予接收,外封套上应清楚标注:比选人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信息。
4、比选申请证明材料均以比选文件中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为依据且必须清晰可见,比选文件格式自拟,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的时间: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31日17:00前。标书代写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大队308室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大队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133****4999
联系人:兰晔明 联系电话:152****4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