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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增热风炉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4200
联系电话:0735-****3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新增热风炉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产业承接园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新增热风****经济开发区产业承接园内。总投资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项目拟新增一台燃气热风炉(额定发热量为1163千瓦),燃气热风炉产生的热风用于现有工程的复合印刷等工序供热,直接加热物料,****园区管网。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因施工对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杜绝环境污染的发生。 二、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燃气锅炉标准。烘干废气与现有烘干废气一同收集后经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项目设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确保东西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南厂界执行表1的4a类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不产生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