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若招标文件与本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本文件要求为准。具体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一、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内容: 1. 招标前附表中提出:“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可否改为“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答:否。 2. 项目规划建筑高度为≤40米,车间能否做高层车间。 答:按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执行。 3. 建筑总图布局可否优化,建筑单体柱网布局可否优化。 答:总图布局不允许调整,建筑单体柱网可根据有关规范合理优化。 4. 投标阶段,P19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和P197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是否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料 答:可以仅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料。 5.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承诺书是否仅需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答:是。 6. 请确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各方盖实体章或电子印章均可以 答:均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款要求。 7. 标文中技术标设计方案评审因素: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对象是初步设计概算,还是招标控制价 答:投标人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 8. 请提供方案批复或初步批复。 答:无方案批复、无初步批复。 9. 图纸中未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中提及的7000 平方的办公用房,是否招标文件有误。 答:初步设计文本要求的建筑功能及建筑面积与招标文件及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不一致的,以初步设计文本为准。 10. 封面、目录是否计入总页数 答:均计入。 11. 燃气工程是否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答:燃气工程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总承包单位需预留燃气设施位置,并配合燃气相关单位实施。 12. 初步文件中技术经济指标,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18951.09㎡,宿舍楼建筑面积为6590.92 ㎡,并有附属用房(2 个门卫)建筑面积36.48 ㎡,与标书中“建设规模:用地面积48601 平方米,建设建筑面积127000 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20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7000 平方米。”的对应建筑面积不符,请确认以哪个文件为准。 答:初步设计文本要求的建筑功能及建筑面积与招标文件及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不一致的,以初步设计文本为准。 13. 本项目设计的通用设备产业园属于轻工业还是重工业的范畴,还是两者都有,请业主明确。 答:属于轻工业范畴。 14. 本项目设计容积率未达到规划上限结构:初步设计文件中未注明厂房楼面及屋面活荷载取值,请初步设计单位确认荷载取值。 答:一层常规为1t(其中5#、6#、7#、8#楼一层为1.5t) ,二层为0.8t ,三层为0.6t,四、五层为0.4t。 15. 初步设计文件中各单体建筑未明确基础承台标高,未明确一层梁与桩基承台关系,请初步设计单位确定。 答:建筑外围四周承台顶标高为-0.6。 中间承台顶标高为-0.05;地梁与中间承台相连。 16. 初步设计总图内雨污水仅设置一个市政排出口。由于地块用地面积较大,请初步设计单位明确:周边是否还有多个市政雨污水接口。(或可否提供周边市政给水、排水管线资料) 答:无管线资料,请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17. 初步设计缺海绵城市图纸等设计内容,未满足**市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应提供相关内容。 答:补充海绵城市相关设计内容,详见附件。 18. 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内,均注明配电房为公变,未考虑专变及环网室的设置,且平面图中变配电房面积不满足公变的设置要求,请业主及初步设计单位结合当地供电部门关于电房设置要求及项目将来运营方向,复核及明确公变或专变及环网室等设置情况。 答: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规划要求执行,最终以主管部门审批确认为主。 19. 初步设计说明设计范围为防排烟系统和通风系统,但初步设计图纸宿舍有空调系统内容,空调系统是否在设计范围内需明确,以及厂房是否有预留空调的需求需明确。 答:宿舍预留空调,厂房暂不预留空调。施工除宿舍空调设备暂不计入外,宿舍其他空调电气插座、空调排水管等空调所需设施均计入。 20. 提供临电、临水接驳口位置及容量大小; 答: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布置,最终以审批要求为准。 21. 提供项目及周边地下管线图。 答:无,请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22. 总平建筑功能布局能否调整例如宿舍位置及厂房尺度等 答:总图布局不允许调整。 23. 建筑内部布局能否优化调整,例如柱网尺寸、楼电梯位置等 答:建筑单体柱网可允许优化。电梯载重及数量以初步设计要求为准。 24. 建筑立面在基于现代风格的基础上,能否优化调整 答:能。 25. 建筑图纸CAD能否提供天正版本 答:CAD图纸文件已提供。 26. .能否调整总图布局。 答:不能。 27. 能否提供周边市政管线图。 答:无,请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了解。 28. 封面目录是否计入200页。 答:均计入。 29. 厂房以后做重型仓房还是轻型厂房有无招商意向。 答:轻型。 30. 是否需要做足容积率。 答:允许适当提高,但不超过2.6。 31. 公共部位精装修的具体范围与档次(如装饰材料意向与效果) 答:结合初步设计文本要求进行设计。 32. 初步图纸中仅景观总平面中安装了庭院灯。且间距过长,无法保障功能性照明。 答: 目前庭院灯只安装在绿化带内,其他部分如需增加可考虑建筑墙体壁灯或者庭院灯基座在路面上。 33.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在建筑轮廓线上加强夜景亮化设计,营造第五立面。初步设计中并未体现。 答:由投标人自行深化。 34. 本项目周边道路高度尚不明确,水杉路尚未施工,涉及场地衔接,整体场地设计标高是否允许调整 答:按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35. 本项目未见设计报批、批复文件,项目是否已经报批如项目未报批,总平面图是否稳定,是否允许做较大调整 答:无需报批初步设计批复,总图布局不允许调整。 36. 本项目设计容积率为2.58,未达到规划上限3.00,容积率是否按照2.58控制。 答:允许适当提高,但不超过2.6。 37. 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定标资料,如需提供,则上传至哪个板块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根据编制需求上传。 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中“其中暂列金额****563.4元”现修改为“其中暂列金额****063.4元”。 2. 因清单及控制价内的燃气及暂列金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含PDF版及EXCEL版)均以本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澄清(答疑)纪要(编号01)的提供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版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款中“1.3.10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工程保险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及管线迁改费,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费用项可自行添加,并列明该项目的名称及金额”现修改为“1.3.10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工程总承包专项费(专项费详见招标控制价),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费用项可自行添加,并列明该项目的名称及金额。 4.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因格式显示问题,现对投标报价的扣分标准予以明确:“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5E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E分”。 5.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第14.1.2款中删除“如该项变更属于承包人风险和责任的,则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6.本项目无“资信标”,招标文件涉及的“资信标”格式内容,均不要求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