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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强化招标代理机构从业监管,防范化解招投标领域风险,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结合《2026年度**市市直部门跨部门综合执法检查计划》,****建设局****管理局、****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2026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检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领域招标代理行为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二、检查部门、对象抽查比例和检查时间
(一)检查部门。由市住建局牵头发起,市市监局、市人社局参与联合检查。
(二)检查对象。在**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所有机构(含外地入本地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检查频次、比例。通过**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每年2次(5月份1次、11月份1次)的频次,对在**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进行检查,每次抽查比例为在**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有机构总数的10%。
(四)检查时间
1. 自查阶段(2026年5月21日至5月24日);
2. 检查阶段(202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
3. 整改总结阶段(2026年5月30日至6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一)代理机构及人员合规情况
1. 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公司在**市独立办公场所地址及面积,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情形;
2. 代理机构(包括区外代理机构)及其注册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和人员信息录入;
3. 注册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社保及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劳动合同)等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二)招标代理执业行为规范情况
1. 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范围及收费对象,方式及标准,是否明确项目负责人,是否明确招标投标资料保存、移交等要求,是否存在无合同代理、转包或分包代理业务情形;
2. 代理机构注册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以他人名义从业;
3. 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设置歧视性条款、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抬高准入门槛等违法违规内容;
4. 招标公告、澄清答疑文件是否按规定在指定平台发布,发布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及时;
5. 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组织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泄露保密信息、干预评标过程、操纵评标结果等行为;标书代写
6. 异议、投诉受理处理是否及时合规,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人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后代理机构未依法处置,是否存在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引起异议、投诉的,是否按规定答复并留存记录,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拖延处置情形;
7. 是否存在虚假招标、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是否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评委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 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执行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留痕存档,数据上传是否真实完整。
(三)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1. 代理项目档案是否按“一项目一档案”要求整理归档,是否包含代理合同、招标文件、公告截图、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异议处理记录等完整资料;标书代写
2. 档案保管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资料混装、倒装及资料不完整、缺失的情况,是否专人负责、专柜存放,电子档案是否备份完整,是否存在档案丢失、损毁、篡改情形;
3. 档案留存期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按要求保存备查。
四、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名单。****住建局、市市监局、市人社局共同通过**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10%比例随机抽取。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通过**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由市住建局2人,市市监局2人,市人社局2人组成联合检查组。
(三)开展现场检查。采取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系统调取、等方式,查阅受检机构营业执照、人员资料、项目档案等材料,核查办公场所情况,随机抽查代理项目关键环节资料,核实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性。检查人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
(四)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到**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或处理。
五、工作要求
1. 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检查过程中要文明执法、规范取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公正透明。
2. 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存在问题,切实规范执业行为,强化自我约束,提升执业质量,构建公平竞争、诚信服务的市场环境。
3. 加强成果应用。本次检查结果与企业的信用评价、从业监管等挂钩,充分发挥检查结果的导向作用,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合法经营、规范从业,对无代理业绩、无代理项目可供检查的,我局将随时查访、加强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