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当**2024年度城市第五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5-22 20:05 至 2026-06-06 20:05 |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市-当** | 地块面积(m2) | 350.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基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自治区**市当**当曲卡羊八井镇当曲卡恰玛村 | |||
| 经度 | 91.108825 | 纬度 | 30.471204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2-15 至 2025-08-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但振宇 | 单位联系电话 | 133****2424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胡俊鹤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9****790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曹旭鑫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7****7791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当**团结路与**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50米 | |||||
| 报告主要结论 |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分析,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得出最终结论: (1)本次调查范围为当**当曲卡镇当曲卡村、羊八井镇恰玛村的 7 个地 块(地块一~地块七),总面积为 2503.20m2(合计 3.75 亩)。地块属于规划 居****基地(代码:070301),目前正在使用。地块用地在城镇 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地块不涉及**林 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地、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 (2)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分析,调查 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未涉及 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 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确定地块为非疑似污染区,判定其环境状况可以接 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 (3)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基地、设施 农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科教文卫用地、交通服务场 站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水工建筑用地、特殊用地、水源点、草地、河 流、青藏铁路、高速公路、道路、垃圾堆放点等。相邻地块历史上进行过传统 的放牧活动、分散式畜禽养殖、牧草改良等,其中使用的农药、化肥均为常规 用量不存在超标与污染问题,未进行过规模化的种植活动和养殖活动。各乡镇 卫生院和各村组卫生室(所)产生医疗废物均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全部委托第 三方公司统一清运及处置、填埋。居民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等,收集 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填埋。相邻地块及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工 矿企业生产和建设活动,无仓库、汽车修理厂、家具生产、喷漆、加油站等潜 在污染源,未出现不明建筑物、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不存在其他可能 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而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因此,相 邻地块历史和现在存在污染源的可能性较小,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基本无影响。 综上所述,7 个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相邻及周边地块对本次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判定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满足第一类 建设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