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邕北灌区工程东干管标(招标编号:****),作如下修改补充:
一、关于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6.1.1(4)中的DQ—当期价格修改为:“DQ—当期价格,指调价周期(即连续6个月)内公布的6个月份(或全部期刊)的材料指导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水泥价格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区中公布的材料信息价为准,其他材料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材料信息价为准;分高、中、低位价的,以中位价为准。调价周期内某月份或某期指导价格缺失材料指导价格的,以有指导价格的月份计算算术平均值。最后一个调价周期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市没有信息价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ZD—基准价格修改为:“ZD—基期价格。水泥价格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1期下半月刊)**区中公布的材料除税信息价为准,其他材料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2月份上半月刊)中公布的材料除税信息价为准”。
2.补充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和图纸已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4.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06月02日08时30分,现修改为2026年06月09日08时30分。标书代写
5.根据本次补充修改内容,已在**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二、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长虹路88号C4电子商务综合楼24楼
联系人:吴工、卢彩云
电话:0771-****920
E-mai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凤岭北路111****中心3#楼28层
联系人:杨仕干、巫秋英、陆家语、庞声玉
电话:0771-****958
E-mail:****@163.com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1-****110
附件:[****001001]****市邕北灌区工程东干管标.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与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相关的承诺书.doc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