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河北-石家庄-鹿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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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22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大寨路108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9055.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梁利兵
联系人 王立青 联系电话 0311****2562
项目投资(万元) 260 环保投资(万元) 26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23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在厂区西侧建设1座密闭的机车喷漆库,机车喷漆采用水性漆,喷漆产生的废气经1套漆雾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在检修中修库建设1个密闭喷漆房,电机刷喷漆产生的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检修小辅修库增加1台车轮车床,车床璇轮时产生的废气经1****设备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检修小辅修库增加1台吊钩式抛丸清理机,抛丸作业时产生的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检修轮璇库增加1台数控不落轮车床,璇轮时产生的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机车喷漆废气采取1套漆雾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电机刷喷漆废气采取1套干式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车轮车床璇轮时产生的废气采取1套烟气净化设备措施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抛丸作业时产生的废气采取1套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数控不落轮车床璇轮时产生的废气采取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尘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和镟轮时产生的铁屑统一外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承诺:**** 梁利兵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梁利兵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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