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规范(试行)》《**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政府授权**市数据局作为实施机构,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以公平竞争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授权其开展**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
二、授权运营范围
**市公共数据**,在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可以纳入授权运营范围。以政务数据共享方式获得的其他地区或部门的公共数据,用于授权运营的,应征得共享数据提供单位同意。
三、申报条件
1.运营基础。具有开展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所必要的资金。机构性质为法人组织,具备开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所需的软硬件环境、专业人才,能够保障稳定运营。
2.管理能力。具有健全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全流程管理制度,****管理部门,责任分工明确,人员配置完善,具备规范开展整体授权运营的管理基础。
3.技术能力。拥有丰富的数据产品开发经验,具备优秀的数据处理、产品开发、平台建设能力,以及数据归集、存储、处理和分析技术。
4.服务能力。具备成熟的数据产品流通交易经验、供需合机制和丰富的数据生态运营经验,能够有效引入并管理多元数商,广泛吸纳多方数据**,促进数据融合应用,构建活跃的数据生态体系。
5.安全能力。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的数据风险控制机制和应对处置能力,3年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成立时间计算。****管理部门,运营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
6.信誉良好。在**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中无不良记录。企业法人、高管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五、公开征集流程
1.发布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市数据局信息公**台发布公开征集公告,征集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加盖公章(骑缝+封面)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七份)和存储电子版材料的U盘,报送至**市数据局,以邮戳日期(自行送达的以签收时间)核定报送时间。标书代写
3.资格审查。**市数据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4.机构确定。**市数据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综合评分,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拟入选的候选运营机构名单。
5.结果公示。候选运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数据局信息公**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数据局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处理。
6.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市数据局按照相关要求与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明确权责与监管要求。
六、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责。本次征集由**市数据局负责解释,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干预征集过程。
(二)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不超过5年。
(三)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规范(试行)》《**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2楼2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2-****189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2:**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