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辅助监督管理平台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辅助监督管理平台项目
2.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局法制部门,建设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辅助监督管理平台,服务市局、区县分局、派出所、办案民警四级用户,实现案件从接警、立案、办理到结案全流程可视化监督、智能预警、辅助决策、执法质量管控与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包含 14 个一级模块、60 余项二级功能、200 余个功能点,依托**公**一代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警综平台)原始元数据深度二次开发,是全市**执法规范化、执法风险防控、执法质量提升的核心支撑系统。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符合该法定情形,具体理由如下:
数据接口与核心技术具有绝对唯一性,无替代主体。制定化业务模型与算法引擎专属不可替代,无通用产品适配。高等级安全保密要求限定唯一供应商,保障业务连续性与系统兼容性。
综合上述,本项目在数据解析、业务模型、算法引擎、安全保密、业务适配等方面均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选用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 名称:****
2. 地址:**省**市高新区**大道与曙光路交叉口东南角沃金大厦26层2609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郭书光 | 安****学校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刘** | ****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贾红晨 | ******局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6年5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26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5月27日08时00分至2026年5月28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的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路与乾贞大街交叉口东360米**
联系人:付海勇
联系方式:135****9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华强新天地6栋
联系人:景超
联系方式:139****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