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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30MADAC5MB9J | 建设单位法人:李毅 |
| 关泽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大** |
| **省**市******工业园区1号楼1层102室 |
| **京开风光互补100MW光伏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大** ****大** |
| 经度:110.793889 纬度: 36.496389 | ****机关:临****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10 |
| 临行审函〔2024〕47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000 |
| 357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30MADAC5MB9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30MADAC5MB9J | 验收监测单位:**志源****公司 |
| ****0109MA0L90YB17 | 竣工时间:2026-01-19 |
| 2026-01-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25 |
| 2026-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7658.html |
| **太阳能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占地约225.71hm2,总装机容量100MW | 实际建设情况:总占地167.67hm2,总装机容量100MW |
| 优化了光伏组件布置方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通过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临时占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光伏组件采用人工拖布擦洗,无废水产生和外排。升压站运维人员租住在县城,少量生活污水随当地排水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返厂回收。升压站内设1座10m2危废贮存点,用于暂存检修废油、废铅酸蓄电池,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维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光伏场区每台3.0MW箱变设一座3m3事故油池,共20座,每台2.5MW箱变设一座2.5m3事故油池,共16座。主变配套1座68m3事故油池。 | 实际建设情况:临时占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光伏组件采用人工拖布擦洗,无废水产生和外排。升压站运维人员租住在县城,少量生活污水随当地排水系统。站内仅有两人值班,站内设一体化厕所,定期清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返厂回收。升压站已建设一座一体化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集装箱式),废铅蓄电池、检修废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省****中心****公司)处置。运维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光伏场区每台1.2MW、1.3MW、1.8MW箱变分别设一座2m3事故油池,共6座,每台2.4MW、3.0MW、3.3MW箱变设一座2.5m3事故油池,共30座。主变配套1座50m3事故油池。 |
| 站内根据升压站值班人数增设一体化厕所,定期进行清运。每台1.2MW、1.3MW、1.8MW箱变含油量1.38t(约1.54m3),每台2.4MW、3.0MW、3.3MW箱变含油量1.81t(约2.02m3),主变含油量35t(约39.11m3),事故油池均可容纳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全部含油量,可满足规范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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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光伏场区每台3.0MW箱变设一座3m3事故油池,共20座,每台2.5MW箱变设一座2.5m3事故油池,共16座。主变配套1座68m3事故油池 | 光伏场区每台1.2MW、1.3MW、1.8MW箱变分别设一座2m3事故油池,共6座,每台2.4MW、3.0MW、3.3MW箱变设一座2.5m3事故油池,共30座,升压站内设一座50m3事故油池,事故废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升压站建设一座10m2危险废物贮存点,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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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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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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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伏电场区域: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对光伏场区内光伏板下及光伏板间空闲区域进行绿化,项目光伏电场施工区域占地类型均为其他草地,于光伏板间及光伏板下区域撒播白羊草草籽,预计恢复草地面积约为****023m2,撒播密度40kg/hm2,需撒播白羊草草籽约8816kg。采取植物措施后制定养护计划。 集电线路区: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对地埋电缆施工扰动区、塔基施工临时扰动区域进行恢复植被,项目地埋电缆和架空线路塔基临时施工区占地均为其他草地,选择撒播草籽的方式恢复植被,地埋电缆施工区预计恢复草地植被1420m2,草种选择白羊草,需草籽约6kg;塔基施工周边临时扰动区域预计恢复草地植被约7172m2,草种选择白羊草,需草籽约29kg。采取植物措施后制定养护计划,定期巡检。 施工(检修)道路区:施工结束后对道路两侧施工扰动区域(道路两侧各0.5m)采用播撒草籽进行绿化,绿化道路长度6.942km。草种选择当地草种白羊草,需草籽约28kg。采取植物措施后制定养护计划,定期巡检。 施工生产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回覆表土,通过播撒草籽的方式进行绿化,预计恢复草地面积1800m2,需草籽约7kg。采取植物措施后制定养护计划,定期巡检。 升压站防治区:施工前对升压站施工区域设置不低于2.5m高围挡,施工结束后将底土回填平整,站区空地进行硬化,升压站内道路一侧及站外坡脚处修建排水沟。 本项目应加强光伏电场内部的绿化管理,严格控制草本植物的生长高度,对少数生长过快过高的草本植物适时修剪,控制生长高度在0.5m以下。美化环境的同时,减少光伏电场的采光影响;由于草地寿命比较短,在运行期,应及时对长势不良的草地进行补植。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杜绝对各种动物的滥捕、滥猎现象。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施工,在占地范围内划定施工作业区,严控施工范围及开挖量,严禁乱堆乱弃,减少人为因素对土壤、植被的破坏;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区、施工(检修)道路区、施工生产区、升压站施工区施工前表土剥离,单独堆放,施工结束对扰动区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及时进行土地复垦; 塔基施工占用优先保护单元或临近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时,严禁大型机械操作,采用人工原状土掏挖,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运营期制定植物养护计划,设置为期2年的养护期,对植被现状加强巡查, 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植;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教育,杜绝滥捕、滥猎现象发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结束后对光伏场区内光伏板下及光伏板间空闲区域进行绿化,项目光伏电场施工区域占地类型均为其他草地,于光伏板间及光伏板下区域撒播白羊草草籽,恢复草地面积****150m2。 施工前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结束后,对地埋电缆施工扰动区、塔基施工临时扰动区域进行恢复植被,项目地埋电缆和架空线路塔基临时施工区占地均为其他草地,选择撒播草籽的方式恢复植被,地埋电缆施工区预计恢复草地植被5676m2,塔基施工周边临时扰动区域预计恢复草地植被约7180m2。 项目于上边坡一侧修筑排水沟,道路两侧采用栽种乔木和播撒草籽进行了绿化恢复。 项目未单独设置施工生产区,项目施工期临时设施利用升压站南侧后期预留空地,目前该片区域已设置围挡,进行了平整,以备后期使用 施工期对施工区域设置了围挡,对升压站内空地进行了硬化,站内修建了排水沟连接至站外。 运营管理人员定期对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分区进行跟踪观察,对地表裸露区位置进行记录和补植。严格控制草本植物的生长高度,对少数生长过快过高的草本植物适时修剪,控制生长高度在0.5m以下。 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表土分类单独堆存,项目对选址选线进行了优化调整,施工期尽可能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未对优先保护单元和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区、施工(检修)道路区、施工生产区、升压站临时施工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运营期制定了养护计划,区域生态环境将逐步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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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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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按照《**省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及机械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加强设备保养,规范操作,确保施工机械尾气达标排放。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生产区设置简易沉沙池,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部分光伏列阵靠近昕水河施工时,施工场地布置在远离河道管理范围一侧,临时土方采用防尘网遮盖,严禁向河道内排渣、排污;运营期场区光伏组件采用干式电动滚刷清扫及人工湿抹布擦拭;升压站主变配套建设一座68m3事故油池,光伏场区每座3MW箱变配套建设3m3事故油池,每座2.5MW箱变配套建设2.5m3事故油池用于事故情况下废油的存储,事故油池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漏油污染地下水体。****电站。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基础开挖土方用于铺设道路等,尽量挖填平衡;建设一座1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废电气元件收集贮存于暂存库,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升压站内建设10m2危废贮存点,运营期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铅酸蓄电池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升压站主变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用增加隔振装置、增加减震垫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升压站站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施工,在占地范围内划定施工作业区,严控施工范围及开挖量,严禁乱堆乱弃,减少人为因素对土壤、植被的破坏;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区、施工(检修)道路区、施工生产区、升压站施工区施工前表土剥离,单独堆放,施工结束对扰动区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及时进行土地复垦; 塔基施工占用优先保护单元或临近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时,严禁大型机械操作,采用人工原状土掏挖,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运营期制定植物养护计划,设置为期2年的养护期,对植被现状加强巡查, 及时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补植;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教育,杜绝滥捕、滥猎现象发生。 严格落实控制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所在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控制限值的要求;加强管理,站区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运营期加强周围电磁环境及噪声的监测,建立环境管理和监测记录档案。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及国家有关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不断提升对环境风险防范的应急处置能力。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应纳入施工合同,按设计规范进行施工;项目建成后,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项目批复后,若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按《中华人民**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了“六个百分百”措施,施工期四周设围挡,对易起尘物料集中堆存、采取苫盖措施,对集中起尘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现场设置洒水车,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中采用商业混凝土,未设置拌合站,运输物料车辆使用篷布苫盖。施工过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燃用符合标准的油品。 项目对光伏场区地块进行了优化调整,工程布置均远离了昕水河与其支流,施工临建区设环保型移动厕所,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降尘、喷洒,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采用篷布遮盖土方,施工期避开了雨季,施工期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施工未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光伏组件由雨水自然冲刷和采用干式电动滚刷清扫,局部污渍由人工采用湿抹布进行擦拭。项目运维人员租住在大**,少量生活污水随当地市政排水系统。升压站仅有值班人员定期巡检,站内设一体化厕所,定期进行清运。光伏场区每台1.2MW、1.3MW、1.8MW箱变分别设一座2m3事故油池,共6座,每台2.4MW、3.0MW、3.3MW箱变设一座2.5m3事故油池,共30座,升压站内建设一座50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均做防渗处理。 施工过程中土石方挖填平衡。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现场未发现施工固体废弃物遗留。运维人员租住在县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集中收集后,返厂维修再利用; 事故废油暂存于事故油池,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箱变、主变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用密闭的**度聚乙烯桶盛装收集,废铅蓄电池采用**度聚乙烯包装袋盛装,暂存于升压站内10m2危险废物贮存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施工机械均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午间和夜间未安排施工。施工期间未收到村民投诉。根据本次验收监测,项目升压站站界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均可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表土分类单独堆存,项目对选址选线进行了优化调整,施工期尽可能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未对优先保护单元和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区、施工(检修)道路区、施工生产区、升压站临时施工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运营期制定了养护计划,区域生态环境将逐步恢复。 严格落实控制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声环境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监测,项目升压站站界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均可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已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光伏场区每台1.2MW、1.3MW、1.8MW箱变分别设一座2m3事故油池,共6座,每台2.4MW、3.0MW、3.3MW箱变设一座2.5m3事故油池,共30座,升压站内建设一座50m3事故油池。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目前项目已建成,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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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