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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照护需求评估结果公示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失智人员,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社会保险。根据《**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沪府发[2017]97号)及相关文件规定**青****服务中心定点评估机构对以下老人的失能程度、疾病状况、医疗照护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估,确定评估等级。
评估结果
附件| 序号 | 姓名 | 居住地址(家庭地址) | 评估等级 |
| 1 | 俞秀珍 | **区白鹤镇街道万狮村北村路-弄18号*室 | 1 |
现对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市民如对申请人的上述条件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区卫健委 ****0623,区医保局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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