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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为了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将开展“救护车转运费(长途转运往返超过60公里)(辅项)”“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加收)(辅项)”医疗服务项目,根据《****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内镜使用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医保〔2026〕5号)》、《****保障局 ****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 普医保发〔2026〕27号》相关要求。现将自主定价项目“救护车转运费(长途转运往返超过60公里)(辅项)”“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加收)(辅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于2026年5月22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止,共6个工作日。若广大患者及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收费价格存有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科室:****医保科
联系电话:0879-****614
****自主定价收费项目公示****052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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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日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