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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2026年5月22日建设单位****在**县主持召开了**县卡龙至扎冲布防火道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会的单位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泽宏****公司,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单位**省阳忠****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公司,设计单位**鼎程达****公司,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州力文****公司等单位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观看了工程影像,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总结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落实了方案批复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评定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郭先剑/189****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