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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转让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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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辖区 |
| 53.55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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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4 |
| 协议转让(非竞价) |
| 1、转让房产载明所有人为:********规划局) 2、上述房产成交后,房产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3、上述房屋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使用。 本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标的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 4、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