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道路硬化62959.37平方米,路肩硬化96268.6平方米。其中七台镇:喇嘛板村道路硬化3948.5平方米、路肩硬化16861.3平方米;玻璃忽镜乡:奔红沟村道路硬化6934.13平方米;小海子镇:高勿素村道路硬化4785.24平方米;十八顷镇:泉脑子村路肩硬化29399.3平方米;屯垦队镇:立本公司道路硬化2741.38平方米,东伙房村道路硬化4664.89平方米;西井子镇:东井子村道路硬化5369.58平方米、路肩硬化6318.8平方米,青石脑包道路硬化3765.78平方米、路肩硬化8326.7新井子村道路硬化5439.55平方米、路肩硬化5240.5平方米,西井子村道路硬化1478.22平方米、路肩硬化1648.9平方米;大黑沙土镇:芷芨滩村路肩硬化6973.8平方米;大库伦乡:大库伦村道路硬化982.38平方米、路肩硬化8411.5平方米,大井子村道路硬化3268.72平方米,勇进村道路硬化3532.32平方米、路肩硬化1066平方米,二股地道路硬化3034.85平方米;卯都乡:**渠村道路硬化13013.83平方米、路肩硬化12021.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县2026年农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26.com
邮寄地址:内蒙****开发区民和文苑9号楼908
邮编:01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7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5月24日至2026年05月27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民和文苑9号楼908室
联系人:崔程巧
联系电话:136****8575
电子邮箱:****@126.com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
联 系 人:李长城
联系电话:152****1230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民和文苑9号楼908室
联系人:崔程巧
联系电话:136****8575
202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