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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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5-21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08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08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4 00: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9 00: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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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答疑更正公告 ****受****的委托,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实施公开招标,现对部分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一、澄清答疑 问题1: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投标函: “监理服务期限”栏只能填写数字,不能填写文字,请明确、监理服务期限写多少天 答复:招标公告内已明确监理服务期限为730天。 问题2: 本工程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没有数据库可比对的,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中载明的项目信息及内容为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请问非招标工程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式中未勾选本项目的定标方式,请明确 。 答复:原招标文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式为排序法。 问题4: 请明确本项目名称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还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答复: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本次答疑文件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省**县民安街道世纪路19-1号 联系人:田明坤 电话:186****6488 传真:0743-****766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东塘街道**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陈志勇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学海、赵云飞、杨韬 电话:159****0938 (3)行政监督部门:**省﹒**﹒**县﹒****住建局 地址:**县**路80号 电话:0743-****272 日期:2026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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