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国有资产报废处置项目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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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告类型 |
资产处置公告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26-5-15 |
| 更正事项和内容 |
各意向竞价人: 按资产处置单位要求,为本项目顺利开展,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1.原公告第三条“意向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第(二)项“具有再生**回收资质或经营范围。”更正为:“竞价人须列入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名录(含临时名录),经营范围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电子废物拆解、回收利用等相关内容。” 2.(四)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中“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2.其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中的“(3)具有再生**回收资质或经营范围(原件原色扫描件)”更正为“竞价人须列入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名录(含临时名录),经营范围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电子废物拆解、回收利用等相关内容。(原件原色扫描件)” 3.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相关事项“(三)相关事项”新增:(4)若竞得人为省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拟将本次处置标的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运出**省外贮存、处置、利用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完备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备案手续,并提交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在原公告第二条第(二)项“交付标准”中增加:意向竞价人察看和了解竞价标的物集中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再另行组织现场察看。 5.公告时间由“2026年5月18日9:00时至2026年5月29日17:00时”变更为“2026年5月18日9:00时至2026年6月3日17:00时”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6年5月29日17:00时”变更为“2026年6月3日17:00时”加急标书代写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由“2026年6月1日10时30分”变更为“2026年6月4日10时30分” 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由“2026年6月1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6年6月4日10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时间由“2026年6月1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6年6月4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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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处置方联系方式 |
资产处置方地址:**市**区**路18号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81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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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地 址:**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 联 系 人:组织科 联系电话:0818-****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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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更正公告是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公告链接: https://www.****.cn/jyxx/004004/****04001/****0515/3db8f5d7-2964-45b5-8590-4c46cd31c82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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