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 1 | 诸****公司**500万套汽车配件、1250吨五金产品生产线项目 | ****社区新二自然村(雁南路5号-6) | 诸****公司 | 总投资11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形成**500万套汽车配件、1250吨五金产品生产线的生产能力。 | / | (一)建设单位对报送的**500万套汽车配件、1250吨五金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你厅(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纳管进入诸****公司(店口)处理达标后排入浦**,其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最终排放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限值,其余污染因子最终排放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的一级A标准。 废气: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打磨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抛丸粉尘: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屋顶排放。冷镦油雾废气:先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未收集部分再通过车间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式油烟净化器+干式过滤+催化氧化塔+植物液除臭塔+活性炭末端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温镦油雾废气:先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未收集部分再通过车间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式油烟净化器+干式过滤+催化氧化塔+植物液除臭塔+活性炭末端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固废:S1废包装材料、S2金属边角料、S3不合格金属配件、S4废钢丸、S5废砂轮、S13废布袋、S14抛丸粉尘收尘、S16废焊丝、****公司;厂区内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4#厂房1F南侧,20m2),S6废机油、S7废液压油、S8废切削液(含金属屑)、S9废油(含喷淋刮油)、S10废吸收液、S11废过滤棉、S12废活性炭、S15含油金属边角料、S17废油桶、S18废包装桶按照规范在危废暂存间临时存放,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19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5-****7112 传真:****9106
通讯地址:**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